安徽宿州种植户500亩土豆遭“哄抢”,参与者将面临何种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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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宿州种植户500亩土豆遭“哄抢”,参与者将面临何种处罚?

安徽宿州种植户500亩土豆遭“哄抢”,参与者将面临何种处罚?

央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(记者 费权)近日,安徽宿州种植户曾先生向媒体披露,其承包的500亩土豆在收获季遭遇大批村民“哄抢”。

曾先生向媒体反映,自6月10日起连续四天,每天约有500名村民手持袋子、锄头等工具,涌入其未收获完毕的土豆地哄抢,保守估计每日被抢走土豆约20万斤。

6月16日晚,安徽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6月13日零时许,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解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,称有村民“哄抢”其承包地上种植的土豆,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迅速处置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,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。

安徽宿州种植户500亩土豆遭“哄抢”,参与者将面临何种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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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此类哄抢事件,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分析称,在过往诸多案例中,部分村民是受谣言蛊惑,误以为相关农作物可免费采收;部分村民则因陷入非理性的集体行为误区,错误秉持“法不责众”观念,抱着“不挖白不挖”的侥幸心理;还有些情况是承包商允许村民在已收获地块进行二次采收,却不料未收获地块也遭哄抢。徐伟提醒,无论基于何种缘由,哄抢行为均已触碰法律红线,涉嫌违法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,聚众哄抢公私财物,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。若哄抢的土豆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,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,在哄抢行为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,以及表现积极、主动参与且作用较大的积极参加者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若哄抢土豆价值数额巨大,或出现导致种植户遭受重大经济损失、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甚至破产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将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即便参与哄抢情节轻微,尚不构成犯罪,也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惩处。一般情况下,涉事村民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者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此外,所有参与哄抢的村民均负有返还被抢土豆的责任,若土豆无法返还,则需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。
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传稿认为,哄抢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,有关部门采取决不姑息的态度,坚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切实让那些“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”的人员受到应有惩罚。唯有法律向每起哄抢事件的参与者“亮剑”,才能逐步消除“法不责众”的心态,也才有望终结“谣言+哄抢”式的闹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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